淄博出台2021年冬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摘要 为保障淄博冬季天然气稳定供应,满足民生用气需求,及时应对天然气供应出现的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影响,近日,淄博印发了《2021年淄博市冬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淄博总供气量缺口多将启动红色预警保民生用气。昨天记者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获悉,为保障淄博冬季天然气稳定供应,满足民生用气需求,及时应对天然气供应出现的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影响,近日,淄博印发了《2021年淄博市冬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根据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气源单位在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下对淄博下达的供气量,将应急预案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最高等级为Ⅰ级,为特别严重(红色预警),当上游气源单位天然气管道出现紧急情况(发生故障等),进入淄博管网的总供气量缺口达到20%时,实施Ⅰ级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民生用气不受影响。

据介绍,当上游气源单位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供气调度、设备故障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出现紧急情况,造成对淄博下达的供气计划不能满足正常实际需求,且已超出淄博应急调峰气源的调节范围时,启动应急预案。当上游气源紧张,对淄博天然气实施减供,当供气量达到应急预案规定气量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气源单位在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下对淄博下达的供气量,将应急预案划分为四个等级:

Ⅳ级:一般(蓝色预警)。当上游气源单位日供气量减少或LNG调峰气源不能保证供应(气源紧张、天气原因影响LNG运输等),进入淄博管网的总供气量缺口达到5%时。

Ⅲ级:较重(黄色预警)。当上游气源单位日供气量减少或LNG调峰气源不能保证供应(气源紧张、天气原因影响LNG运输等),进入淄博管网的总供气量缺口达到10%时。

Ⅱ级:严重(橙色预警)。当上游气源单位日供气量减少或LNG调峰气源不能保证供应(气源紧张、天气原因影响LNG运输等),进入淄博管网的总供气量缺口达到15%时。

Ⅰ级:特别严重(红色预警)。当上游气源单位天然气管道出现紧急情况(发生故障等),进入淄博管网的总供气量缺口达到20%时,实施Ⅰ级应急预案。此时的供气原则是全力保障居民和公福用户的生活、取暖用气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车用气需求,全力保障民生用气不受影响。

当市能源集团及中心城区有关管道燃气企业确认进入天然气供应应急状态,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书面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按照程序启动,并组织实施。各区县有关管道燃气企业确认已进入天然气供应应急状态,需启动应急预案时,书面报区县住建局,由各区县住建局按照程序启动本区县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并报市住建局。

淄博要求,市能源集团及有关管道燃气企业接到启动应急预案的通知后,要根据应急预案确定的供气量,按照应急程序和分级沟通渠道,立即通知相关燃气经营企业及用户。相关供气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控制天然气供气量。各区县接到启动应急预案的通知后,要在全市统一调控下,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指导燃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服从天然气调控管理,采取停供、减供、轮供等“压非保民”措施,自觉压减天然气用气量,保证应急预案顺利实施。

采取“压非保民”应急保供措施时,各级要区分轻重缓急,明确保供顺序,落实好上下联动、错峰生产等措施。一旦出现供气紧张情况,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原则,综合考虑不同工业用户生产装置和工艺流程的实际情况,结合可中断用户清单按顺序进行压减,优先保障居民和公福用户的生活、取暖用气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车用气需求。对工业用户须连续运行的生产设备应当维持最低负荷用气,避免造成设备损坏。

当市能源集团及中心城区有关管道燃气企业已处理完毕,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立即向市住建局报告,由市住建局按照程序决定应急状态终止。各区县住建局负责决定本区县天然气供应应急状态终止,终止时须报市住建局同意。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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