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山公安分局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案件,涉案烟花爆竹280余箱。
根据《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对于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张店警方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0月29日,索镇派出所组织庆典公司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题会议。
我县施行《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索镇派出所组织警力走进各村居
6月9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落实《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淄博市公安局召开。
6月5日上午10时许,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马尚派出所的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内展开巡逻,当巡逻至中欧国际大厦时民警发现,一家烩牛肉店门前有六箱已经燃放的礼炮,于是民警进入店内进行调查。
正月十五是中国传统的元宵节,张店公安要再次给广大市民朋友提个醒:目前张店全域内仍禁放烟花爆竹!请大家继续遵守禁燃令,不要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自烟花爆竹禁放通告发布以来,张店公安分局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管理,尽全力做到安全无死角,严禁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都需经过许可。随着春节临近,仍有部分人员心存侥幸,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结果均被张店警方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