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博山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到青州市对被执行人刘某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法官郭顺利的悉心调解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现场达成和解协议。
近日,博山法院依法审结商某某拒不执行裁定罪一案,依法惩处拒执犯罪,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3月30日,周村区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进行“执行规范落实年”活动学习达标测试,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亮一行到周村区人民法院进行监督检查。
近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悬赏申请,周村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公开悬赏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公告发布两日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为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根据淄博中院统一部署,3月27日,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局人员开展“执行规范落实年”达标测试活动,并开展“执行大课堂”第三课活动。
近日,在周村区法院执行接待室,执行双方当事人深情相拥、泪洒现场。执行干警跳出单一案件全面梳理矛盾根源,高质高效办结一起抚养费案件“治已病”,解决后续衍生案件 “治未病”的效果。
近日,周村区人民法院善思善成、能动司法,巧用“以迂为直、以患为利”的执行策略,以被执行人前夫代履行的方式执行完毕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2024年3月12日,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管理体系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娄国庆一行到访“市企两会”。
“新春快乐,龙年大吉大利,给您拜年了”,农历龙年大年初一,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微信群里给大家送上了新春祝福,表达了对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朱华、李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法院于2023年2月1日立案执行。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的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退赔,具体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