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感谢你和我聊了这么多!这钱啊,我现在就交,全交!”被执行人态度彻底转变,一起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就此顺利执结。
据悉,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贾某于2024年1月份在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载明:两辆轮式联合收割机归贾某所有,贾某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折价款30000元。立案执行后,高青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贾某传唤到庭,贾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在调查询问中,贾某称轮式联合收割机在2024年2月份被其哥哥购买,到账的部分现金已经花完了,另一部分还没有收到。在询问钱的具体去向时,贾某含糊其辞,执行干警明确告知其存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转移财产的行为,且未报告财产情况,依法应对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面对释法说理和强制措施的有力震慑,贾某态度有所缓和,执行干警便又与他拉起了家常:“老贾,就因为这三万块钱,你有可能被判刑啊!将来你闺女、儿子因为你这事儿得受多大影响啊!你想过没有?”一句句真挚的话语终于让贾某打开心结,缴纳了全部案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下一步,高青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利剑2024”集中执行行动,在对被执行人敢于亮剑、善于亮剑的同时,充分结合案情、考虑被执行人实际处境,着力化解双方纠纷,妥善解决执行案件,切实保障每一起执行案件有尺度、有力度、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