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贾某某与被告高某某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在执行阶段,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高某某书面承诺将其工资中的900元用于偿还贾某某的借款。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按照市法院集中执行统一部署,在执行某银行申请执行某公司、曹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促成双方和解,以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10月29日凌晨,淄博中院、淄川法院两级法院开展“亮剑2024”集中协同执行行动
10月30日下午,省高院执行一庭庭长王磊,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迪新带领全省法院执行指挥管理业务专题培训班(含青海、西藏、新疆)一行90余人到周村区法院实地调研执行工作。
根据淄博中院“亮剑2024”执行行动统一部署,博山法院于10月29日凌晨4时30分开展市区两级法院集中协同执行行动。
按照市法院“亮剑2024”执行行动统一部署,10月29日凌晨,市区两级法院联合开展集中协同执行行动,市法院执行局选派4名干警到临淄区法院现场指导。
为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9月29日早晨6时30分,临淄区法院执行局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此次亮剑2024“涉民生小标的”专项执行行动出动干警20人、警车4辆,共结案16件,其中执行完毕9件、和解7件,拘传12人次,执行到位金额17万元。
9月19日,申请执行人代表紧紧握住临淄区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高进勇的手,表达着内心深深谢意。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秋节来临前夕,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被执行人返乡过节时机,组织开展节前集中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