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秋节来临前夕,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被执行人返乡过节时机,组织开展节前集中执行行动。
7月25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立案,将山东新星集团有限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02万元,案号是(2024)鲁0303执恢732号。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公司近期多次成为被执行人,其中在6月14日这天,被执行金额合计超过7000万。
近日,周村区人民法院善思善成、能动司法,巧用“以迂为直、以患为利”的执行策略,以被执行人前夫代履行的方式执行完毕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11月15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被执行人张某,将一面写着“千里追款,司法为民”的锦旗交到了临淄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精执团队干警手中。
8月31日,淄川法院组织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凌晨5:00,淄川法院32名执行干警,分乘8辆警车,对34件案件,兵分三路直奔现场精准执行。
近日,诸城市人民法院与诸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实施办法(试行)》。
1月26日,杨某(女)自河南省返回高青后,一直未向村居、社区工作人员报告,被群众于2月18日举报。2月12日,家住县城某小区的李某,因病到县中医院就诊,在医生询问时,刻意隐瞒2月5日自天津回高青的出行史。杨某、...
2月14日12时40分,张店籍男子阮某驾驶车辆通过高青县城某劝返点时,不听劝返点工作人员劝阻,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抓扯工作人员的棉衣帽子。
面对疫情、众志成城,每个人都是抗疫者,但是,仍然有人置严峻的疫情于不顾,心存侥幸继续对宾馆酒店进行营业,对政府通告置若罔闻,视他人生命健康为儿戏。近日,高青县公安局田镇派出所果断出击,快速查处一起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