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临淄区法院依法对巩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司法惩戒决定,这起因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故意隐瞒事实、虚假陈述而受到司法惩戒的案件,也为试图进行虚假陈述妨害诉讼的案件当事人敲响了警钟。
1月22日下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召开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联合惩戒培训会。
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高密市委编办积极探索,以创新联合监管为手段,推行事业单位信用星级管理新模式,着力打造健康有序的事业单位运行体系。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信用等级评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高密市事业单位信用星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评选内容、方法程序、结果运用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同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公布,推动社会信用库与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无缝衔接。2021年底,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达到90%。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依法规范、数据赋能,统筹规划、示范引领,突出重点、强化应用”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升基础能力,聚焦重点领域,拓展信用应用,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争创示范城市...
2020年12月29日,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将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日前,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12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市文明办联合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发布各自系统加强诚信建设情况
8月2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对《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近日,最高法、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加强“逃废债”清理惩戒机制建设,严厉制裁诉讼失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继去年“献血加信用分”引起热议后,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管理话题再刷一波存在感。记者梳理“信用中国”网站发现,多地出台规定,将隐瞒疫病史、接触史等列为失信行为,并将失信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