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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7家企业被列入实施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精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相关部委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五个失信黑名单进行交叉比对,提取出了同时被纳入两个及以上黑名单的失信企业(以下简称“严重失信企业”),并将涉及山东省相关企业名单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其中淄博市企业27家。

编辑:      2018-01-06 09:56:42

山东37部门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10种情形将“拉黑”

省工商局近日出台《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激励)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明确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编辑:      2016-12-15 15:36:52

淄博发布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得“C”将受惩戒

近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以期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诚信环境。该办法已于8月10日起施行。

编辑:      2016-08-19 17: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