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得“C”将受惩戒

摘要 近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以期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诚信环境。该办法已于8月10日起施行。

近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淄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以期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诚信环境。该办法已于8月10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重要指标,应用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评优表彰、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住房公积金核定、投标保证金缴纳、质量保证金预留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并加大对诚信者激励、对失信者惩戒的力度。

建筑业企业一般良好信用信息有效期为1年,省级及以上的良好信用信息有效期为2年,不良信用信息有效期限为1年,外地进淄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系指在本市建筑市场发生的信用信息,有效期届满后转入信用评价系统长期保存。

评定实行年度评价和实时评价两种方式。年度评价,以每年的331日为截止日,对有效期内的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考核;实时评价,是每天对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量化加减。信用评价得分=信用基础分+良好信用信息得分+不良信用信息得分。信用基础分为60分、良好信用信息得分最高为40分、信用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建筑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停企业实时评价,暂停期间参加投标的企业信用标不得分,整改合格后恢复实时评价:(一)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三)因企业管理不到位引发两起到市政府(省级部门)农民工工资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或引发一起造成恶劣影响的;(四)企业在信用信息申报中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影响信用评价结果客观真实性的;(五)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每年4月份公布企业年度信用等级,共分AAA级、AA级、A级、B级、C级信用企业,评价等级结果应用有效期为1年。

年度评价为AAA级企业表示在行业中信用指标领先,企业诚信度高,实行激励机制,优先推荐企业申报创优工程项目和优先推荐部、省、市级的先进企业;建设工程计价中住房公积金的计取按核定费率上浮1%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不予缴纳;单项工程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优先拨付企业养老保障金,分基础和主体完工两次拨付;连续2年被评为AAA级企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促进企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

年度评价为AA级企业表示在行业中信用指标先进,企业诚信度高;年度评价为A级企业表示在行业中信用指标较先进,企业诚信度较高,进行一般监管;年度评价为B级企业表示在行业中信用指标一般,企业诚信度一般,实行限制机制。

年度评价C级的企业,表示在行业中信用指标差,企业诚信度差,实行惩戒机制,将给予:(一)全市通报,列入诚信“黑名单”,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率;(二)资质动态核查时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三)取消企业评先评优;(四)企业中标后,按工程造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五)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设法律、法规培训;(六)外地进淄企业,通报给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上报给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在本市承接工程项目。(周晟)

 

编辑:98740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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