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大闹天竺》未播先火 10亿票房或被分割?
许晓张玉
8月14日凌晨,王宝强突然在微博中发出离婚声明,声称因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爆炸性消息一出,瞬间在娱乐圈引起轩然大波。8月15日,王宝强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马蓉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宝强工作室于8月15日发布的声明显示,王宝强为借款缴纳诉讼费。网友纷纷表示愿为其提供经济支持,并自发力挺王宝强自导自演的新片《大闹天竺》。
从提出离婚以来,外界对于王宝强与妻子马蓉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讨论一度进入白热化阶段。对此,《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王宝强经纪人任晓妍以及事件另一主角宋喆。截至记者发稿,对方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大闹天竺》未播先火。中投顾问文化娱乐产业研究员蔡灵分析认为,这部影片的预期票房或达10亿元以上,净利润或超过1亿元。“该影片所获收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马蓉依然有权获得一定收益,但比例如何还需依法院的判决而定。”
对此,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表示,明星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的是跟普通人一样的标准。但鉴于明星财产比较多且离婚率比较高,可以在婚前做一个财产公证,提高财产保护意识。
《大闹天竺》预期票房或达10亿元
据光线传媒(11.600, 0.00, 0.00%)工作人员透露,王宝强首次执导并主演的电影《大闹天竺》将于12月24日上映,并早已定档。中投顾问文化娱乐产业研究员蔡灵分析认为,《大闹天竺》作为动作喜剧电影容易吸引较多观众,上映时间也正好处于贺岁档期间,而王宝强离婚事件的舆论已经在媒体上沸沸扬扬,为《大闹天竺》宣传提供了话题点。甚至最近网上有消息称王宝强的钱已经被马蓉卷走了,很多网友表示要支持他的电影。
产业时评人张书乐则认为,目前这种呼声是网友在娱乐新闻的刺激下,形成的一种对所谓失意者的补偿性心态。这种补偿心理更多的是因为“无钱打官司”这样的话题牵动的,随着事件的发酵完结,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不可能真正把影响力延续到12月平安夜。因此这个呼声,只能看做是一个炒作而已。
据了解,《大闹天竺》第一出品方为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由王宝强和马蓉共同成立,其中,马蓉亲自担任总裁,参与投资了多部由王宝强主演的电影。《大闹天竺》则是宝亿嵘影视和马蓉第一次正式主投主控的项目,马蓉担任出品人。
蔡灵表示,《大闹天竺》这部影片的预期票房或达10亿以上。如果王宝强与马蓉离婚,这部影片所获收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马蓉依然有权获得一定收益,但比例如何还需依法院的判决而定。
蔡灵进一步分析称,由于《大闹天竺》采用的是保底发行,其制作成本已经收回,影片分账中的收益基本将成为其净利润。根据一般电影票房的分账原则,制片方和投资方将获得37%左右的分账。若《大闹天竺》的票房达到10亿左右,除去影片另一个投资方光线传媒的分成,王宝强公司净利润或超过1亿元。
据悉,《大闹天竺》是现代题材动作喜剧电影,影片讲述唐宇及手下吴天、陈杰一同前往印度寻找父亲留下的遗嘱,在陌生的印度展开一场冒险之旅。影片融入了大量喜剧、功夫的元素,加之电影取景印度,更让这部电影作品增加了一抹异域风情。演员阵容包括岳云鹏、柳岩、白客等明星,还有王宝强多位好友客串。
张书乐认为,如果《大闹天竺》继续沿用《人在囧途》的那种公路片路线,很容易造成观众的审美疲劳。“巨星加持也好、公路类型片路线也罢、营销出彩等,最终还是落在影片自身上,打铁还需自身硬。”
蔡灵分析认为,目前来看《大闹天竺》的发行前景较好,当前的舆论已经为《大闹天竺》的发行奠定了良好基础,而且王宝强在圈内人缘较好,与其合作过的导演,如冯小刚、陈凯歌、徐峥等也在力挺《大闹天竺》。同档期影片还有黄渤主演的《记忆大师》、张艺谋执导的《长城》、王晶执导的《王牌逗王牌》等,如果《大闹天竺》在内容上没有太多硬伤,将有望突出重围。
股权数度变更 不影响财产分割
相关资料显示,王宝强离婚事件发酵之前,北京宝亿嵘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曾发生过几次股权变更,这也引发外界猜测是否与此次离婚案有关。
记者在《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信用决策报告》中看到,根据2012年8月的一次股东变更记录,北京宝亿嵘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最早注册显示的投资人为马蓉和王宝强的哥哥王建勇。
2014年9月发生股权信息变更,由马蓉和新任经纪人任晓妍担任自然人股东,王建勇退出。注册资本由500万变为1000万元。其中,马蓉实缴出资额为1250万元,占股83%,任晓妍实缴出资额250万元,持股17%。
而今年3月25日,股权信息再次更迭。股东变为王宝强、任晓妍和前任经纪人宋喆,马蓉退出。紧接着在4月19日,宝亿嵘影业的股东调整为: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为法人股东,王宝强为自然人股东。自此,马蓉和宋喆都从股东名单中消失。
记者了解到,宝亿嵘影业的法人股东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是今年4月8日刚刚成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正是王宝强。这个公司于5月也经历了一次股权变更,投资人从王宝强、任晓妍、宋喆,变为王宝强、任晓妍、马蓉。至此,王宝强已由最开始的0持股到现在的绝对控股,而马蓉则仅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未持有任何股份。
尽管有网友称王宝强此前股权变更是因为早就知晓马蓉出轨的高明之举,实际上在专业人士看来并不尽然。邓学平指出,从法律角度讲,王宝强的一系列股权转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除非在一种可能下,即夫妻双方约定了,双方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婚后哪些财产是属于个人的。但根据目前的媒体报道,这个可能基本是不存在的。”
邓学平同时指出,宋喆作为第三人不在夫妻关系的范围之内,在股权变更过程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尚未可知。“如果里面有股权代持,实际上背后还是有其他人的,最后仍然按实际的持股计算的。”
王宝强预估身家过亿
2015年的福布斯榜单显示,王宝强以2600万元的年收入位列71位,这源于王宝强一直以来靠演员身份完成的原始积累。据了解,2003年,电影《盲井》改变了王宝强在演艺圈的生涯。2004年,凭借《天下无贼》一举成名,王宝强备受关注。之后从主演电视剧《士兵突击》《我的兄弟叫顺溜》到电影《人在囧途》《泰囧》《道士下山》以及综艺节目《奔跑吧兄弟》等,王宝强商业价值倍增。
除此之外,王宝强还着手商业布局,开电影公司。据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8月至今,王宝强成立的宝亿嵘公司先后投资了《不可思议》《唐人街探案》《跑男》大电影和《大闹天竺》4部电影。但王宝强名下公司及电影投资均发生于其婚后时期,依照《婚姻法》,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财产分割是王宝强离婚案件的另一个争议点。
据悉,8月15日上午9时许,王宝强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离婚并交纳诉讼费。王宝强方预估财产总额至少在1个亿,法院遂凭证1亿元暂计财产价值,依据《诉讼费交纳步伐》收取了诉讼费24.9575万元。在起诉状中,王宝强指责马蓉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恶劣行为,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在这场离婚诉讼中,王宝强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
对于王宝强指出马蓉的婚内出轨行为,邓学平解释道,马蓉婚内出轨行为,毫无疑问是属于婚姻法中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包括精神赔偿和物质赔偿)。“比如,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财产一人一半,我在你分的这一半中,请求你在这其中给与我赔偿。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数额是很小的。”
北京市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王键表示,在离婚时,如果有一方隐藏、转移或者变卖,或者伪造一些不存在的债务企图侵吞这些共同财产,这两种情形都可以不分或者少分,但司法实践里面对过错程度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