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11月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力度,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行文,出台新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到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申请、领取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政策规定,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原则上不高于当地3个月城市低保标准。
近日,有不少市民咨询失业补助金到底该如何申领,9月22日,记者专门采访淄博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对大家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如果您是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申领,另外,市级各区县咨询电话也可以随时解答您的疑问。
稳就业,失业保险发挥着“减震器”“安全网”的重要作用。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截至8月末,我省已累计向超过37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超过21亿元,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专项支出37.58亿元,用于稳定50.6万户企业的1267.46万个就业岗位。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于近日召开全市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升级失业登记服务,统一服务要求和操作流程。
从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淄博市建立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登记对象、登记地点、登记渠道、登记流程。登记失业人员可凭登记信息,通过当地12333电话等线上渠道提出服务诉求转交登记地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由登记地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提供“12333”式服务。
19日,记者从淄博市就业办获悉,今年将继续对淄博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实行供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13元,将于11月15日前发放完毕。据了解,供暖补贴发放范围包括户籍在张店区或市高新区享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