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失业人员可享受“12333”式服务

摘要 从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淄博市建立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登记对象、登记地点、登记渠道、登记流程。登记失业人员可凭登记信息,通过当地12333电话等线上渠道提出服务诉求转交登记地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由登记地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提供“12333”式服务。

从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淄博市建立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登记对象、登记地点、登记渠道、登记流程。登记失业人员可凭登记信息,通过当地12333电话等线上渠道提出服务诉求转交登记地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由登记地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提供“12333”式服务,即:1年内至少开展2次政策对接、提供3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3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按照规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山东省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符合登记对象条件的劳动者,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淄博市失业登记已实现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均可办理。网上办理: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现场办理: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通办。

目前,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已经开通了网上办理渠道,办理的渠道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服务→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登录→公共就业→失业登记→提交信息等待审核。失业登记办理人员也可以手机下载12333APP→服务→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办理→提交信息等待审核。

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其失业登记,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告知: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从事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死亡的。

对不同需求失业人员提供分类服务

今后,面向不同服务需求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针对性、专业化的分类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开展求职技巧指导,精准匹配岗位信息并回访求职结果;对有培训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推介职业培训项目,提供培训补贴政策;对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服务;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协助办理贷款申请;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对有其他就业服务需求的,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

按照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通过信息比对或工作人员电话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调查,了解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动态,对跟踪调查的情况要在山东就业信息系统中进行记录。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即时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对材料或手续不全的,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后先行容缺办理,7个工作日内采取信息比对、实地调查等方式办结,并以适当方式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其中,个人身份信息可通过与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比对核实;失业状况可通过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系统比对核实;其他必要信息可通过政府大数据平台进行比对核实。(记者赵晓雯 通讯员于晓龙)

编辑: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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