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摘要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于近日召开全市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升级失业登记服务,统一服务要求和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于近日召开全市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升级失业登记服务,统一服务要求和操作流程。按照规定,实行全员登记,凡是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一律愿登尽登。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省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据了解,“劳动年龄内”是指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内;“有就业要求”依据个人申请;“处于无业状态”依据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摸清基本信息,了解失业原因、技能水平、就业意愿,提供政策清单,主动介绍相关政策内容,对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同步受理政策申请,帮助做好相关政策的申领落实。

按照规定,实行承诺办理,凡是申请人不能提供的材料,一律能简尽简。按照“放管服”要求,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只要申请人可承诺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提供学历、技能等材料,不得要求提供证明失业状态的材料,不得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挂钩,不得与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关联,最大限度实现失业登记证明材料能简尽简。实行信用承诺惩戒,对骗取、虚报、冒领各类就业创业资金的,按规定纳入国家和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失信联合惩戒。

实行即时服务,凡是成功失业登记的人员,一律应服尽服。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变“人找服务”为“服务找人”,开展“12333”式服务,通过短信、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开展服务;定期联系失业人员,每月开展1次调查。“12333”服务,即1年内至少开展2次政策对接、提供3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3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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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目前淄博市失业登记已实现全市通办、线上线下通办,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均可办理。

线上办理指南

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个人服务”--点击“个人登录”--点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登录后选择“失业登记”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信息,等待审核即可。或者可以通过下载“12333”APP办理。

线下办理指南

失业人员可就近选择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所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办理。(全媒体记者 赵晓雯)

编辑: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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