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破解不文明养犬的顽疾,同时实现不同群体利益需求科学平衡的地方性法规《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
12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新任命人员依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为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连日来,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落实“五微”治理,通过入户走访察民情、听民意、解民惑、排民忧、纾民困。
备受关注的《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经过多次修改后,其审议结果在11月1日至2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通过。
8月25日至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草案修改稿)》《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为进一步做好创城工作,提升、巩固张店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大力开展反诈宣传、禁毒宣传和倡导文明养犬等工作,全力以赴打好“创城护航”攻坚战。
7月21日下午,《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在淄博市司法局举行。会议由淄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杨金海主持。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条提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日前,济南市政府网发布《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多种不文明养犬行为都有了明确的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学生宿舍内不得饲养犬只,不得携犬进入学校、候车(机)室等公共场所,未及时清理犬粪将面临500元罚款。
11月20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征求《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根据条例草案内容,淄博将划定限养区,该区域内每户限养一只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