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九次会议

摘要 8月25日至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草案修改稿)》《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8月25日至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曙光,副主任王可杰、翟乃翠、卜德兰、巩曰锋,秘书长祁连山出席。市政府副市长刘荣喜、桑珠次仁,市法院院长梁久军,市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列席。

会议审议了《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草案修改稿)》《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市“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市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对2021年第一批次专项工作被评议部门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电子表决,并宣布评价结果,桑珠次仁代表市政府就突出问题整改作表态发言;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刘曙光在讲话中要求,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力提速落实突破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决议》及年初确定的各项计划,研究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政治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凝心聚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要高质量做好立法、普法工作,加强立法听证、论证,切实提高法规质量;认真贯彻执行“八五”普法决议,瞄准重点内容、重点领域,强化措施、精准施策,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加力提速落实突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市检察院要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落实方案,及时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并认真抓好落实。要敬终如始抓好专项工作评议突出问题整改,对照整改承诺,针对问题集中攻关,确保评议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刘衍钊 张玉波)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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