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市场监管局总结回顾了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并对今年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上发布了《2020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白皮书。
4月20日上午,淄川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全委会在区市场监管局十楼会议室召开。淄博市消保委常务副主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亮,市消保委秘书长韩发军,淄川区政府副区长朱枭杰,淄川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启喜等出席会议。
近期,众多网红食品品牌强势崛起,备受年轻消费者青睐。但食品安全、虚假宣传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专家指出,市场多方参与者共同打造消费者友好型的互联网市场生态环境,才能持续提振消费信心。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在国新办举行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意见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透露,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加大重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件引领示范指导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播风险,使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平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为确保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4月1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化妆品监管条例》宣贯培训暨化妆品经营单位集体约谈会,19家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参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实施,4月17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化妆品经营“十不准”》。
为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经营使用违法化妆品行为,营造良好的化妆品安全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从4月16日起,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开展化妆品市场经营风险排查整治行动。
化妆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美丽的民生事业,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确保淄博市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记者4月14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自2021年4月起至6月底,在全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