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停业整顿14天!

摘要 近日,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启用淄博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的公告》,对张店庭峰水产品商行未使用山东冷链,未分区销售的行为采取了停业整顿14天的紧急措施。

为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监督管理,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要求不放松,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长效机制。近日,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启用淄博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的公告》,对张店庭峰水产品商行未使用山东冷链,未分区销售的行为采取了停业整顿14天的紧急措施。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业户整改情况跟进监督检查如果出现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依法予以严惩。‍

依据《关于启用淄博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的公告》,对于不执行我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义务的;2.不配合集中监管专仓监管的;3.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进行检测消毒的;4.不使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的;‍5.不如实向“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填报信息的;6.不落实索证索票的;7.不落实专区储存,专柜陈列、专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8.不亮明“冷链三证”或“山东冷链追溯二维码”的;‍9.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的。‍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省内相关单位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查验、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

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必须在销售专区明示“进口冷链食品”,公示各批次“食品溯源码”和“淄博市冷链食品追溯码”。对于不执行我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消费者,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购物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二是微信扫描进口冷冻食品的追溯二维码,关注“冷链三证”信息,切勿购买、食用来历不明、无“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三是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内容。‍如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12345举报,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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