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传统佳节,张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发布春节期间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全、理性、健康消费。
1月26日上午,淄博市张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全体委员会议召开。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亮,市消保委秘书长韩发军,张店区政府副区长邹洪,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华等出席会议。
近日,经过公开报名、初审、综合研究等程序,周村区委、区政府确定了30名法律专家库专家,周村区消保委秘书长连传鹏入选,并被聘为区委、区政府11名法律顾问之一。
1月19日,博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全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淄博市博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工作报告》《淄博市博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并选举成立新一届博山区消保委全委会。
随着元旦佳节氛围越来越浓,各类年货、礼品、餐饮、旅游等将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消费增多往往伴随消费纠纷的增多,淄博市消保委发布元旦消费警示。
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2020年度全国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将于近期进行,淄博市继2019年测评之后再度代表山东省入选测评城市。届时将会有工作人员向您开展问卷调查,我们诚挚的希望您积极配合、建言献策,当好淄博消费者形象“代言人”。
11月25日,山东省“消费品质量安全进乡镇”消费教育现场观摩会在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石炭坞大集举行。
今年的“双十一”比往年提前,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张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双十一”购物消费提示。
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已有不少电商推出了各类促销活动,网购狂欢节,又向我们走来。再加上今年疫情的原因,网络消费会更加的火爆,淄川区消保委结合近期网购消费投诉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时应保持理性,避免因冲动落入消费“陷阱”,提高防范意识,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在网络购物时应该注意些什么事项呢?
10月21日上午,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张店区消保委在五里桥银座开展金秋3•15宣传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