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元旦佳节 请收好这份消费警示

摘要 随着元旦佳节氛围越来越浓,各类年货、礼品、餐饮、旅游等将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消费增多往往伴随消费纠纷的增多,淄博市消保委发布元旦消费警示。

随着元旦佳节氛围越来越浓,各类年货、礼品、餐饮、旅游等将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消费增多往往伴随消费纠纷的增多,淄博市消保委发布元旦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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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购物、避免冲动

为促进节日消费,商家的各种打折促销活动层出不穷,消费者选购年货时,切莫被低价冲昏了头脑,盲目消费。参加促销打折活动时,要详细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商家的促销信息、时间范围和限制条件等。购买商品或服务后要主动索取票据证明并妥善保管,发现质量、服务等问题,可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要及时拨打当地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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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安全放心食品

元旦假期,家人聚会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淄博市消保委建议,采购食品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并注意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购买时应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山寨假冒伪劣食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和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购买熟食卤味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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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裹,认真验货

随着节日销售的走旺,快递物流业务量也增大,不少骗子利用消费者不当面验货的习惯,向消费者寄送空包裹或劣质商品,然后利用快递到付业务对消费者进行诈骗。因此,淄博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接收物流包裹时,一定要核验是否为自己网购的商品,不要接收来路不明的快递,特别是对于需要到付的包裹,接收人或者代收人最好当面拆开包裹验货,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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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保健食品要远离消费误区

一些不法分子常以老年朋友为对象,利用会销、电话销售、义诊、“送温暖”等各种方式,诱导老年朋友购买名不符实的、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尤其是在元旦春节这种节假日的时间节点。

淄博市消保委提醒,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是药品,更不能代替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消费者切勿听信那些将保健食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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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低价游”陷阱 加强疫情防控

对于想利用春节假期外出旅游的消费者来说,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始了。确定地点、选择旅行社……淄博市消保委特别提醒,慎重选择,警惕低价旅游陷阱。不少在线旅游网站推出“秒杀”“特价”等活动,面对低价诱惑,先问清限制使用条件,看清合同已包含内容和需自理项目,不能将价格作为唯一选择标准,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谨防网络欺诈,切勿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及“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旅游景点和出行途径时,切勿冒险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关注各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风险情况,保持警惕状态,避免侥幸心理,做好自我防护,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景区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

温馨提示

淄博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消费后切记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45”及当地消费维权组织投诉举报电话。(李海荣 王蓓蓓)

编辑: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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