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大幕拉开,线上线下促销如火如荼。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网络购物再创新高,网购主体也从年轻人向中老年人群扩展。新兴的网购形式如短视频和直播在今年也迎来了爆发式增长。“直播带货”“网红经济”迅速窜热,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淘宝、快手、抖音等直播平台购物。在此,淄博市消保委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按需购物,理性消费,警惕消费陷阱,提高维权意识。
理性消费,按需购物,量入为出
“花明天的钱,享受今天的资源”,随着人们“超前消费”观念的普及和“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分期付款消费平台的盛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这相当于把当前需要一次性支付的资金,分摊到以后的数个月支付,大大减轻了消费者的还款压力。分期付款暂缓了消费压力,但也蒙蔽了消费者的“双眼”,加重了物质需求,从而形成恶性循坏,有些消费者甚至为还款误入了“套路贷”的歧途。
消费者应根据个人实际需求拟定购物清单,切忌冲动消费,切勿被“爆款秒杀”“巨惠特卖”诱惑,忽视实际需求和比价的必要性,避免一时冲动购买一些长时间不会使用的商品,同时要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量入为出,不要因过度超前消费背上沉重的负担。
直播购物有风险,切勿冲动消费
“直播购物”“网红带货”已成为时下流行的销售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丰富的消费体验和便利的同时,也涌现了诸如质次价高、货不对版、虚假宣传、售后维权难等问题。消费者参与直播购物时,应优先选择正规直播平台,对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的直播带货,要谨慎下单,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也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商品宣传所误导。下单前应了解清楚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了解商品相关真实信息,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冲动消费。下单后,要保留好有关商家信息、直播链接、下单凭证等信息,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售后解决。
先验货再签收,出现纠纷巧处理
往年“双十一”期间,由于网购爆炸式的消费导致快递量激增,网购商品货不对板、快件丢失、延误等情况给消费者带来不便,消费者应尽量先验货再签收,如商品损坏可拒绝签收,同时注意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以便货物一旦丢失能得到相应、合理的赔偿。
此外,消费者要尽量保留快递相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采取多方式进行维权:一是找快递员或快递企业协调解决;二是与网购商家进行交涉;三是向淄博市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进行申诉;四是向当地消协(消保委)投诉。
保留购物凭证,积极依法维权
无论线上线下,消费者购物时应及时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如:该产品页面宣传、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聊天记录、购买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防止商家删除相关信息后难以恢复,给后期消费维权带来难度。同时,消费者在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与宣传不相符等问题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请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