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张店区检察院驻淄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成立。这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触角的拓展延伸,也是落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具体举措。
7月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淄川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家川的带领下依法对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正在办理的六名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察监督。
4月6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加大监督力度,工作重心下移,在淄川公安分局设立“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工作室”,旨在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