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加大监督力度,工作重心下移,在淄川公安分局设立“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工作室”,旨在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一是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强制措施适用、侦查取证行为等刑事侦查活动监督;
二是公安机关对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辨认等过程的监督,对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活动的监督,对遗漏罪行和遗漏同案犯的刑事诉讼监督;
三是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是否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监督。
工作室启动后,将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制度,明确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方式,通过动态监督、检察建议、追捕追诉等形式,对公安机关执法程序有瑕疵、取证不规范、行政不作为等问题,及时发现提出对策建议,依法监督纠正,促进严格执法、规范办案、依法行政,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维护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
淄博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周长德、淄川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苏兴田、法制室主任熊蓝,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明、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韩亮以及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干警参加了挂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