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检察院驻淄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成立

摘要 3月26日,张店区检察院驻淄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成立。这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触角的拓展延伸,也是落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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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张店区检察院驻淄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成立。淄博市司法局戒毒工作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谭香臻、淄博市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洋,张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伊澍,淄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李延安,党委副书记、政委尹波等参加活动。

这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触角的拓展延伸,也是落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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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办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将对决定以及接收戒毒人员适用法律法规条款、法律文书规范、权利救济渠道告知等情况,对呈报以及审批戒毒人员提前或者延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所外就医、变更为社区戒毒措施等情况开展监督。人民检察院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分析解决发现的问题。座谈会结束后,与会人员通过指挥中心监控大屏参观戒治区执勤情况。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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