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法院始终秉持“执行案件无小案,群众身边无小事”的执行信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力争让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为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日,当事人王先生将一面写着“不辞辛劳 认真执法 费尽心血 圆满解决”的锦旗送到周村区人民法院。王先生究竟遇到了什么糟心事?法院又是如何帮他解决的呢?
4月2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法官于建和特邀调解员边延忠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当场过付完毕。
近日,临淄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在法官帮助下捋清多年“糊涂账”并自行履约。
3月27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临淄区某银行申请执行聂某、王某等八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王某作为担保人被采取限制措施多年,在王哲的不懈努力下,案件终于在今年3月中旬得到圆满地解决。
近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悬赏申请,周村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公开悬赏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公告发布两日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的正确认定。
子女擅自支取所保管的父母财物,父母可否要求返还?一起来看看周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吧。
“新春快乐,龙年大吉大利,给您拜年了”,农历龙年大年初一,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微信群里给大家送上了新春祝福,表达了对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