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扯不清的纠葛 只有抹不开的情面
来源:临淄区法院
作者:徐岩
发布时间:2024-04-11
摘要
3月27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我们也没想到现在闹到打官司,准备起诉了才想起录个音。”“当初很好的关系,不好意思让他打借条,谁知道他现在不认可了。”“我们一直跟着他干活,这么多年了人家有活就叫我来干,我都是记着手帐,这么多年关系了,都很痛快,哪好意思让签字呢!”法官每每询问案件当事人还有何证据向法庭提供时,往往得到以上回复。
3月27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孟某自2018年至2020年期间跟随被告刘某从事劳务工作,被告接到适合原告的劳务,都会优先照顾原告,原告每次完工后即致电被告,被告则通过转账支付原告劳务费。原告有日常记账习惯,每次记账扣除给付的部分被告都认可。原告认为和被告是较好的朋友关系,就没再找刘某签字确认。后被告一直拖欠原告5万元劳务费未付,原告才想到通过录音保存证据,并于2021年6月通过录音确认了欠款。
被告在应诉时表示,自己对原告从事的部分劳务不予认可,记账本自己未签字确认,原告提供的录音中,自己也没明确表示认可劳务费总金额。同时,被告拿出了多笔向原告转账的记录,表示并不拖欠原告的劳务费,并称原告在张店区干的活不合格,造成被告返工,损失3万元,准备起诉要求原告赔偿损失,但由于时间太久,返工证据需要另外找人证明。原告对被告所述的返工事实予以认可,但具体损失不认可,称张店活没算在总劳务费里,2021年6月录音确认账目之后,刘某只转账21000元,尚有29000元未付。原被告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均对对方主张的事实不认可,为此争得面红耳赤,情绪十分激动。
承办法官徐岩和调解员边延忠见状立即分头对双方进行调解。徐岩从证据角度向被告释明,一是根据原告提供的2021年6月录音,能确定被告认可拖欠原告劳务费5万元的事实,当天的录音即是双方形成对账确认,此后发生的转账行为应从中予以扣除,能确定欠款系29000元;二是被告主张原告干活造成了返工损失3万元,目前证据尚不完善,具体损失确定可能涉及鉴定,且该部分劳务亦未在原告主张的劳务费中,涉及另案诉讼问题等,建议被告提出一个数额,双方之间纠纷一次性化解,避免再次诉讼。边延忠则围绕诉讼风险、诉讼成本等方面向原告详细阐明了利害关系,指明返工损失是事实,具体损失数额双方也有数,合理从本案劳务费中扣减,避免产生诉累,看看双方能否互谅互让,将纠纷一起在本案解决。
经过徐岩和边延忠的不懈努力,双方情绪逐渐平复下来,均表示不想因诉讼劳心费神,愿意一次性化解。原告首先提出25000元的调解金额,被告则表示20000元当天就可以过付,双方最终以20000元达成和解并过付完毕。至此,该起案件被圆满化解,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纠纷一次性解决完毕。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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