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全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启动会召开,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郑元水出席并讲话。
会议公布了《淄博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派驻方案》,博山区卫生健康局、市传染病医院,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代表依次发言。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找准定位,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是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深化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强化内外监督,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提高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的内在需求。
通过试点工作,努力推动全市医防融合持续深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更加到位,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一系列可复制的创新成果,为全面推行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作出重要示范。
会议指出:要完善机制,明确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充分发挥委机关的统筹决策作用。成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统筹推进、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帮助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切实发挥业务管理办公室的运转枢纽功能。在市、区(县)疾控中心设立疾控监督员业务管理办公室,承担疾控监督员试点具体任务,对疾控监督员业务工作统一管理。组建专家指导团队,为工作开展提供业务指导;三是不断激发医疗机构防范公共卫生风险新活力。医疗机构承担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主体责任,疾控监督员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研究落实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疾控监督员监督职责与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主体责任互不替代,与政府部门监管职责互不替代。
会议要求:要先行先试,勇于创新,争当试点工作先行军。先行先试,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前瞻性的思维能力,其核心驱动力乃是勇于创新。对于疾控监督员这一全新的制度设计,不可生搬硬套,需在试点方案的基础之上,紧密结合本区县、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因地制宜地予以推动落实;试点工作按照计划部署、进驻摸排、组织实施、总结评估4个阶段分步实施。
委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传染病医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市疾控监督员业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市医疗机构监疾控督员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县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