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摘要 2月25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研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尚龙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曙光,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树槐、翟乃翠、卜德兰,党组成员、秘书长祁连山出...

2月25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研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尚龙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曙光,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树槐、翟乃翠、卜德兰,党组成员、秘书长祁连山出席;副主任王法亮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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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上,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心组部分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有利于各级政府明确职责和工作手段,依法采取疫情报告、控制、救治等多种紧急措施;有利于动员社会力量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治,使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政府的各项措施,为夺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胜利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打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出现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传染病防治法对于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至关重要。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法、严格守法、强化普法,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传染病防治法的利剑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执法检查,深入调查研究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决定》《决议》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贯彻落实情况,找准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强化执法部门的法治意识,督促执法部门真正将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决定》《决议》落实纵到底、横到边。

会议要求,尽快开展重大疫情防控工作地方立法调研,按照“以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立足“上医治未病之病”,坚持一个“统”字、立足一个“防”字、着眼一个“备”字、抓住一个“早”字、突出一个“快”字、注重一个“群”字、牢记一个“法”字,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融入地方立法,根据《关于开展公共卫生和应急保障立法需求调研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立法需求调研,为开展公共卫生和应急保障立法工作奠定基础。(巨荣俊)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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