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淄博城市转型的重要拐点期,为推动新经济进一步蓬勃发展,7月27日,由淄博市委网信办主办,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等承办的“加快新经济发展、积极培育新动能”网上主题宣传启动。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从7月2日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6月16日,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华再次来到房镇镇曹营村,给曹营村劳务市场刚需业态督导“诊脉”。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作为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改革,可能带来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权威专家。
2020年伊始,一场无硝烟的疫情让全国人民开启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家生活。疫情前,很多购房者购房时更多考虑周边是否有大型商场、交通等配套,而疫情发生后,社区商业配套情况也开始被业主广泛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1月1日施行,一大批民法典司法解释也于同日施行。有了民法典,为何还要有配套司法解释?这需要先厘清何为司法解释。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近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山东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淄博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淄博市近日印发《淄博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10月22日起正式施行。
淄博市发布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2020年10月22日起,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开发项目涉及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当与开发项目同步供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教育设施应当安排在项目首期项目建设,其他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等规定确定建设时限。
日前,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济南市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征收优惠力度,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工业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