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下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召开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联合惩戒培训会。
9月10日,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指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作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列入、移出、续期决定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时将...
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日前,淄博市周村区发布《周村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并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联系方式:yjzx6195...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精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相关部委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五个失信黑名单进行交叉比对,提取出了同时被纳入两个及以上黑名单的失信企业(以下简称“严重失信企业”),并将涉及山东省相关企业名单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其中淄博市企业27家。
省工商局近日出台《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激励)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明确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