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税务局把优化社保缴费服务作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推出社保缴费“四办”服务,即缴费服务“马上办、线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随着今冬供暖期日益临近,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2021-2022年供热缴费工作于9月8日起正式启动。
7月19日,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税务问题,回应纳税人关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淄博市工商联组织部分商会和企业负责人,联合市税务局召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座谈会。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现金的权益,线下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含办税服务厅、代办机构等)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现金、找零服务。
12月30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记者从济南市社保中心获悉,1月1日起,济南市企业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457元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012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养老保险时,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457元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012元执行。
12月15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李勇就“十三五”期间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10月30日晚,由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举办的“正气淄博”——淄博市见义勇为颁奖晚会在淄博市广电大剧院举行。
按照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缴费标准统一为12个档次。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近日,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就延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印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