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冬供暖期日益临近,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2021-2022年供热缴费工作于9月8日起正式启动。
7月19日,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税务问题,回应纳税人关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淄博市工商联组织部分商会和企业负责人,联合市税务局召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座谈会。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现金的权益,线下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含办税服务厅、代办机构等)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现金、找零服务。
12月30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记者从济南市社保中心获悉,1月1日起,济南市企业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457元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012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养老保险时,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457元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012元执行。
12月15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李勇就“十三五”期间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10月30日晚,由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举办的“正气淄博”——淄博市见义勇为颁奖晚会在淄博市广电大剧院举行。
按照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记者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缴费标准统一为12个档次。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近日,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就延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印发通知。
下半年各地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迎来了新一轮的调整。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50城公布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上调了缴费基数上限的城市占据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