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容错纠错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行事前备案的工作办法(试行)》,推动容错纠错从“事后认定”到“事前备案”,有效释放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全力营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近日,淄博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在为各项事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同时,出台了“容错纠错”工作流程,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工作氛围。
为深入贯彻《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要求,真正把关心关爱企业家行动落到实处,规范、精简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更多地理解、包容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轻微违法...
2015年10月,浙江省杭州市居民潘洪斌骑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杭州交警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扣留。潘洪斌认为,该条例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之外,增设了扣留非机动车并托运回原籍的行政强制手段,违反了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