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关爱企业家 淄博市场监管领域发布“三免”清单

摘要 为深入贯彻《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要求,真正把关心关爱企业家行动落到实处,规范、精简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更多地理解、包容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轻微违法...

为深入贯彻《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要求,真正把关心关爱企业家行动落到实处,规范、精简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更多地理解、包容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11月19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免检查、轻微违法行为免强制、免处罚清单》,建立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和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

《清单》主要涉及实行A类企业免检制度、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部分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部分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等四个方面。

实行A类企业免检制度。对被评为A类的企业,在市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予以免检。同时,规定对部门违法经营风险低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

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对部分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梳理、明确了11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违法行为,在企业首次违反时,不予以行政处罚。

对部分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梳理、明确了30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且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先行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在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赵旭瑶 刘刚 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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