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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44万公款购买个人理财 高青疾控中心原财务科长王海燕被判拘役

身为财务科长,明知财务纪律,高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财务科科长王海燕将44万元公款转入个人账户,用于购买个人理财产品,非法获利737.57。近日,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被...

编辑:      2018-07-02 10:11:27

(2018)鲁0322刑初38号公诉机关高青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海燕,女,1977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高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科科长,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高青县,住高青县。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分别于2018年4月3日、4月11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柴静,山东芦湖...

编辑:      2018-07-02 08: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