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双方做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最高法提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强调审判既要成为对失足未成年人惩戒处罚的公堂,又应作为挽救教育的课堂……
近日,淄博市桓台县实验学校 “智慧父母”家长学校再次开课。本次课程邀请了山东省家庭教育专家郭斌老师,为家长们答疑解惑,“解码青春期”。
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可通过核准追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22日上午,张店区检察院在马尚街道恒兴社区设立的全区首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暨“恒兴社区儿童之家”正式揭牌使用。
11月29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文化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11月15日,淄博市妇联二级调研员刘虹,党组成员、副主席张秀伟一行到周村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11月15日,淄博市妇联二级调研员刘虹,党组成员、副主席张秀伟一行到周村区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区委副书记孟祥超,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仇昱,区检察院李振、赵迎陪同调研。
近日,周村区法院针对一起涉多名未成年人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司法适度补强原则基础上,引入心理疏导机制,集中发出五份《家庭教育令》
近日,博山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抚养费案件审理中首次适用未成年人诉讼辅助人制度,依法辅助未成年人实现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