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法院首次推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摘要 4月18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双方做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4月18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双方做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原告付某与被告李某于2016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2023年7月,原告曾起诉离婚,因未缴费,按撤诉处理。自2023年11月起,原告与被告分居,婚生女甲跟随原告付某生活,婚生女乙跟随被告李某生活。

承办法官边国庆认为,原、被告结婚时间较长,并育有两名子女,感情基础尚在,虽然被告隐瞒赌博恶习,但现已经改正,且开始承担家庭责任与义务,双方应切实珍惜夫妻感情,因此不准予离婚。庭后,边法官为双方当事人推送了电子版《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同时向双方阐明离婚可能对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不良影响,告知当事人要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希望无论将来婚姻如何变化,都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给予其爱和温暖,呵护子女健康成长。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临淄区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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