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组织志愿者走进辖区企业开展《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日前,济南市政府网发布《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多种不文明养犬行为都有了明确的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学生宿舍内不得饲养犬只,不得携犬进入学校、候车(机)室等公共场所,未及时清理犬粪将面临500元罚款。
10月15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解读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立法过程。《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本市首个促进文明行为的地方...
为全面推进文明行为立法工作,努力使《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符合淄博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7月5日,淄博市文明办召开文明行为立法工作座谈会,对条例的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就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