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10月15日印发。《办法》自10月2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1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通线上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3〕8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经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9月1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租赁自住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3月29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发布,2020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提取额、增值收益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中低收入职工在缴存、提取中的占比均达到98%以上,淄博市公积金制度在扩大覆盖群体和保障中低收入职工权益方面效果显著。
截至11月底,全市当年新增缴存额63.73亿元,当年为10436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6.09亿元,当年为41.79万人次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49.88亿元。
12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惠民便民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11月底,全市已累计为102.32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年新增缴存额63.73亿元,当年为10436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6.09亿元,当年为41.79万人次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49.88亿元。
在国家发改委近日刚刚发布的《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中,明确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居民可提取公积金。一个更好的消息是:从11月1日起,济南市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房屋产权人及配偶,且在济南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可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简称《报告》)显示,2019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职工数量持续增长,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4881.38万人,提取人数5648...
自3月27日起,降低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门槛;停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政策,我市不再受理支付物业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