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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法院:异地蹲守高效执结 捍卫群众合法权益

高青县法院始终秉持“执行案件无小案,群众身边无小事”的执行信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力争让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为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王蓓蓓      2024-04-19 09:05:36

严惩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全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近日,博山法院依法审结李某某职务侵占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

编辑:王蓓蓓      2024-03-27 18:11:43

临淄区人民法院金山法庭党支部开展妇女维权普法宣传主题活动

为提高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在国际妇女节和女法官国际日到来之际,临淄区人民法院金山法庭党支部组织开展了妇女维权普法宣传活动。

编辑:周天智      2024-03-14 10:51:48

子女擅自支取所保管的父母财物,父母可否要求返还

子女擅自支取所保管的父母财物,父母可否要求返还?一起来看看周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吧。

编辑:周天智      2024-03-06 14:03:54

淄博高新区开展破产审判护航行动

近日,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化解了一批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当事人对法院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表达了感谢。

编辑:周天智      2023-12-24 17:34:53

博山区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未成年人诉讼辅助人制度

近日,博山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抚养费案件审理中首次适用未成年人诉讼辅助人制度,依法辅助未成年人实现诉求。

编辑:周天智      2023-08-22 15:26:12

观灯赏月游人多 自我防范增快乐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商家不管大小、不分职业,与消费者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编辑:王蓓蓓      2022-02-15 14:00:15

当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今年以来,淄博市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8万件,24小时回应率100%,合理诉求满意率100%。

编辑:王蓓蓓      2021-11-02 14:25:57

权威发布 |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5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当事人在和悦园小区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发布的广告存在房源信息不真实、对规划中的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编辑:      2021-10-14 15:37:23

加强“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建设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张店区消保委大力发展“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建设,截止目前,已在全区建成联络站72处。

编辑:王蓓蓓      2021-06-15 10: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