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凤凰法庭就处理了一起因医美服务引发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一会儿我们在调解书中加上这么一句:‘关于案涉租赁合同引发的一切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不再互相追究’,这个事就到此为止啦。”8月30日,承办法官于建向双方当事人说道。这一幕发生在临淄区法院凤凰法庭的调解室里,一桩近十年的纠纷至此一次性化解。
9月5日,临淄区金岭回族镇邻里中心举行“两所一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联席机制启动仪式,凤凰人民法庭与金岭回族镇司法所、派出所共同签订《金岭回族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框架协议》。
2023年10月30日,原告山东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安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加工项目所需部分塔器,合同总额3750000元,被告需在2024年2月28日前交付加工制作成品。
为进一步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4月3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邀请金岭回族镇13名五老调解员旁听一起身体健康权纠纷,为调解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业务培训课。
4月3日,临淄区人民法院凤凰人民法庭邀请金岭回族镇13名五老调解员旁听一起身体健康权纠纷,为调解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业务培训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