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中心支公司为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保险费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 1726.56 元
在连续保险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保费缴纳方式的情况下,若保险公司单方变更保费缴纳方式,保险公司对此应当明确有效地告知投保人,否则若因保险公司未明确有效通知投保人而导致保费未续缴成功并进而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月10日,高青县法院与税务、人社、医保多部门召开社会保险费征缴“府院联动”协调会暨2024年第一次联席会议。
10月1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介绍“构建多层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有关情况。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年新气象。你的社保今年也有新调整,主要涉及医疗、失业、工伤等多方面。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减免支持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近日,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就延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印发通知。
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等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据测算,本省此次阶段性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支持企业共度难关,全力保持经济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8月6日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淄博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开展参保缴费情况自查。自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已经参保缴费的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