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提升 走在前列”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6场,淄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刚就市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有关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
截至2021年9月底,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807元和625元,分别较2019年提高40.3%和44.3%,在全国居第7和第9名;全省城乡低保人数分别达到11.4万人和136.4万人,城乡低保总人数较2019年增长12.7%。
近日,我市全面完成2021年度低保家庭大学本科新生入学救助工作,共为101名低保家庭大学本科新生发放救助金45.1万元,确保了困难学子能够顺利进入高校,圆自己的大学梦。“淄助你”品牌再次被燃亮叫响。
今年以来,淄博市民政局以“迎七一庆祝建党100周年 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聚力大爱淄博、共建美好民政,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6月23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建军就我市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有关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
“闺女,多亏了你呀!真是太感谢了”12月14日,沣水镇南沣村的居民赵女士一个劲儿向经开区分局沣水派出所民警道谢,到底是什么事儿让老人这么激动?
为增强民生兜底保障能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省民政厅、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提标包括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项目,标准将提高到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0月8日,淄博市民政局分四个组到区县调研。党组书记、局长杨刚,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建军带领淄博市低保办等有关人员到临淄区重点调研脱贫攻坚特别是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及低保、养老等工作。
自2020年1月1日起,将淄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60元
今年以来,为全力兜牢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山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深入挖掘潜力,加大保障力度,共筹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8.6亿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