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在酒后散步时,随手拉开了路边一辆车的车门,便萌生了盗窃的想法。偷走车内首饰不久,男子便被张店警方抓获。当民警问其为什么盗窃时,他竟将这一切都归于“喝了酒”。然而,喝酒并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这位男子终将要为自己的糊涂行为买单。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马尚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邓女士的报警,称其车内物品被盗,价值五千余元。据邓女士回忆,前一天晚上,她到车里取东西时,发现放在中控凹槽内的多件首饰不见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会同刑事科学技术大队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经视频分析,锁定了嫌疑人刘某某(男,34岁),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到案后,刘某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悉,案发当天晚上,刘某某酒后溜达至邓女士所居住的小区附近,随手拉了路边一辆车的车门,没想到 车门竟然打开了,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经过一番翻找,他将邓女士放在中控位置的首饰装进兜里偷走了。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刘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且主动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
目前,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张店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张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