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预付卡消费越来越普及,涉及美容美发、健身、洗浴、餐饮等各行各业。因为预付费方式的特殊性,由于经营者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停止营业、跑路等原因,消费者权益极容易受到侵害,消费纠纷也时常发生。
2021年1月5日,淄博的魏女士向高新区消保委投诉称,她在某美容院办理了2万多的会员卡,在接受几次美容服务后,其对这家美容院的服务和美容项目不满意,想退还未消费余款。在与美容院协商退费的过程中,魏女士认为扣除已经消费的相关费用,美容店还应该退其2万多元,但美容院拒绝退还剩余费用。
根据消保委工作人员的了解,魏女士认为,花费如此高额费用接受的服务完全没有达到自己的心理预期,因此,她有权要求退还未消费的费用。美容店原则上同意给魏女士退费,但是具体退还的费用应当扣除魏女士已经消费的相关产品费用和服务费用。
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商:美容店扣除为魏女士提供的护肤产品和提供的6次服务费用,最终退还魏女士18000余元。但是由于退还费用较多,美容院只能通过分期退还的方式退给魏女士。魏女士也表示同意,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消费纠纷得到化解。
这是在美容院发生的关于预付卡消费的纠纷,除了上诉案例中讲到的,还有一种维权纠纷也经常发生在美容院中。
桓台的王女士在路过一家美容院时,正好看到有推销人员在为店里的除皱体验做推广宣传,并承诺加入会员后可获得全套服务,王女士未加思索便做了体验,做体验的时候感觉良好,推销人员见状,及时向王女士展开了推销工作,并且鼓动王女士办理会员卡。王女士觉得体验过后比较舒服,况且该店离家又近,于是预付了3000元,办了一张会员卡。谁知,当王女士消费时却被告知她想做的那个项目并不在会员卡规定的范围内,需要另外加钱才能得到服务,王女士当即要求退费,经营者随即找来负责人查明情况后,并没有给出解决方案,王女士投诉到了桓台县消保委。
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地调解,经营者履行承诺,按约定为王女士提供了全套护理服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还是关于预付卡消费维权的,这个案例发生在酒店。今年正月初六,消费者张某来到周村某酒店就餐。结账时,张某拿出去年办理的会员卡,收银台却不允许使用该卡,理由是酒店新规定,春节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对于此举,张某表示不认可,因为当初办卡时并没有明确说明,此卡春节期间不能使用。显然是酒店临时规定的。于是,张某向周村消保委投诉了。
根据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酒店终于认识的自己临时、自行制定会员卡使用期限限制,属于擅自变更合同的违约行为,于是同意消费者使用会员卡,并向其道歉。
在此淄博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一要选择信誉好、规模较大的商家;二是不要一次充值过多金额;第三是一定要理性消费,切勿轻信商家口头宣传,消费者最忌讳的就是“冲动消费”和“盲目消费”;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约定好合同内容,明确消费规则。对于未在办卡时约定,而消费中经营者擅自变更消费规则的要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