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周村区消保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通过消费教育宣传、投诉举报处理、加强组织建设、配合执法监管等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法定职责,提升了消费意识、维护了消费权益、优化了区域消费环境。
【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宣传引导,打造“3.15”维权品牌
全年以消费教育引导为主线,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宪法日、知识产权日等活动节点,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宣传。组织消费教育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等,向老年消费者、青少年消费者、大学生、经营者等进行消费教育宣传20余次,印制并发放《消费维权手册》5000余册。
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2020年,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4522件,其中12345民生热线3022件,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系统1500件,来电来信来人来访230件,案件处结率100%,政务热线回访满意率90%以上。
因地制宜,健全完善组织机构
周村区全市率先在9个市场监管所全面建立消保委分会,并在分会设立“消费调解工作室”,充实一线纠纷调解人员。在四个律师事务所、一个法律服务所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通过律师担任村居、社区法律顾问途径延伸消费维权服务触角。在商场、市场、企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51个。
开展执法监督,提升法治环境
质量监管方面,对全区33个加油站、1个油库全覆盖式抽检,共抽检145批次,合格率100%。完成消防器材、钢材、水泵、非医用口罩、塑料方便袋抽检等任务。对辖区8家会销场所安装远程监控,通过专项检查净化了全区会销市场。全区1000家企业纳入放心消费单位创建,150家创建单位成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价格监管方面,办理价格案件7件,其中涉及违反明码标价案4价、自立项目收费1件、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案2件,罚没款32.9万余元,退还消费者违规收费105余万元。
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42家,流通单位2669家,餐饮单位3395户,餐饮许可单位1749家、单位食堂142家,小餐饮1510家,学校食堂84家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2020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509批次,不合格28批次,不合格率1.86%。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2家次,发现整改问题隐患178条,已全部整改完毕。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周村区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66.97%,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责险覆盖率达到92.76%。
市场监管方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巡查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宠物店等各类经营户3300余户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先后取缔大集活禽屠宰点27处,责令经营业户停止活禽现场宰杀。开展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17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87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45条。
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共检查零售药店244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4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完成药品抽样90批次,其中中药饮片30批,合格率100%。
联合监管方面,根据消费热点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0件,督导进行行政执法监管。
【2021维权工作打算】
2021年,区消保委将坚持党建引领,全力提升消保服务水平,围绕宣传教育、纠纷调处、组织建设、监督执法等工作,大力推进大服务、大提质、大发展工程。
一是履职尽责,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消保委威信。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是总结经验,发扬优良传统,注重维权实效。总结往届工作经验,狠抓宣传教育主线,提升维权意识。加大“法律服务机构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力度,按照“建一个成一个,发挥作用一个”的原则,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和实际作用。
三是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式,实现新突破。积极适应“消费维权范围扩大、投诉总量上升、调解难度加大”的新情况、新要求,研究新办法、制定新举措、实现新突破。
周村区消保委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