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在淄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集中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槐任组长,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和疾控专家组成。
本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冠疫情防治过程中提出的“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指示精神,督促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攻坚任务,全面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工作要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市传染病医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医院、张店区疾控中心等部分现场。重点了解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情况、急性传染病实时监测和预警报告信息化建设情况、各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医疗救治体系的改革完善情况等。通过执法检查,对常态化依法防控疫情,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据了解,日前,执法检查组兵分3路先期深入社区、农村以及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分组调研,对执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进行检查,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
执法检查组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8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议审议。(尉育红 刘衍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