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淄博市工商局发布2018年9月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当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573件,环比下降10.5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64万元,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高居投诉前三。
9月,淄博工商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24件,其中,商品类投诉848件,服务类投诉376件。
商品类投诉与服务类投诉均呈下降趋势
9月,淄博工商共受理商品类投诉848件,环比下降14.43%。商品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从数据的变动趋势来看,本月的商品投诉数量较上月有所减少,位居前三位的投诉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减少。
9月共受理服务类投诉376件,环比下降4.81%。服务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依次为:居民服务类,文化娱乐服务类,餐饮服务类。其中,居民服务类、文化娱乐服务呈下降趋势,餐饮服务类出现增长趋势。
日用百货类投诉仍居首位 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投诉均呈下降趋势
综合投诉情况,9月商品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其中,日用百货类投诉251件,交通工具类投诉139件,家用电器类投诉94件。从数据的变动趋势来看,本月的商品投诉数量较上月有所减少,位居前三位的投诉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
9月共受理日用百货类投诉251件,其中,服装、鞋帽、家具类投诉较为集中。消费者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一是消费者购买的服装、鞋子存在质量问题,出现衣服起球、褪色、鞋子开胶、断底等情况;二是购买的家具油漆开裂、有异味、颜色不匹配或是交纳订金后商家不按约定发货;三是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故意拖延处理或迟迟不处理等。
交通工具类投诉主要涉及:一是消费者购买汽车预先交纳的订金商家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二是购车时,商家存在捆绑销售或承诺的服务不兑现;三是汽车的发动机、轮胎、车门等存在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
夏季过后,家用电器的投诉量也随之减少。家用电器类投诉主要涉及:一是消费者购买的家用电器存在漏电、噪音大等质量问题;二是家用电器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三是商家存在安装、维修乱收费现象。
网络购物类投诉量减少,消费者网购日趋理性
9月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43件,环比下降31.9%。其中,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投诉132件,环比下降31.61%。网络购物类投诉量较上月呈现明显下降趋势,消费者网络购物日趋理性。从投诉内容来看,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为商品存在使用虚假、夸大的广告内容误导消费者。
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
综合投诉的内容来看,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共计820件,占投诉总量的66.99%。其中合同问题占比最大。
合同方面的投诉主要涉及:消费者办理的健身卡、美容卡及其他消费卡,商家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商家转让、迁址更名后,消费者无法继续接受服务;电信服务不按照合同或约定履行返还承诺。
质量方面的投诉主要涉及:日用百货类的服装、鞋帽、家具,交通工具类的汽车、电动车的发动机、变速箱、电瓶等,家用电器类的厨用电器、空调、热水器等商品存在不同的质量问题。
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主要涉及: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三包规定;预付式消费中商家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等。
淄博工商发布消费警示
针对投诉情况,淄博工商建议广大消费者:一是选择正规的商场购买商品,二是购买商品时保存好发票、合同、收据和保修卡等维权凭证,并协商好押金、售后等问题,三是消费者谨慎购买贵重商品,不可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如有需要可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四是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赵旭瑶 董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