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工商分局发布消费警示:装饰装修消费旺季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摘要 随着装修旺季的来临,与装饰装修相关的消费纠纷日益增多,淄博高新区工商分局发布消费警示:涉及辖区装饰装修公司及家居商场的投诉量大幅上升,较上季度增长52%,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78%。近日,消费者代先生反映,他...

随着装修旺季的来临,与装饰装修相关的消费纠纷日益增多,淄博高新区工商分局发布消费警示:涉及辖区装饰装修公司及家居商场的投诉量大幅上升,较上季度增长52%,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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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费者代先生反映,他从淄博高新区某家居商场定制了木门,按照协议,商家应在6 月10日前安装。但商家打来电话表示由于工期太忙,厂家需要延期一个月才能加工好。经工商部门调解,该商家同意按照合同约定对延期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但是代先生担心,一个月后如果再有其他情况,造成工期拖延无法顺利安装,这样无限期拖延下去,那么合同中规定的所谓赔偿根本远远无法弥补延期给其造成的损失。

在此,高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选择装修公司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至关重要。

二、特别注意条款内容,逐一核对装修项目,明确各项违约责任,避免装修公司收费陷阱。 

三、保留好合同及票据甚至是相关现场照片等资料,一旦纠纷产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该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因此,消费者应当注意维权时效,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进行维权。(刘伟 韩妹 赵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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