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青县法院巧用“保全+调解”的模式,快速化解了一起标的额近四百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最佳诉讼效果,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真是太感谢执行局了!这么多年对方一直在逃避责任,今天我们终于把钱要回来了!”当事人将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订婚后同居生子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婚约解除后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2023年6月,原告王某从被告李某经营的某商场四楼家居店处购买家具,原告王某实际共付款37299.99元。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均认可已收货和未送货情况,根据原告王某提供的定货单可以看出,未送达剩余货物价值为7729.00元。
在清明节到来之际,高青县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
为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深入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近日,高青县法院干警走进高青县第四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主题普法宣讲活动。
2024年4月1日,在《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后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之际,高青县法院开展了以“守护生态黄河、共建美丽高青”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她用坚韧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她以柔情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她在无数个日夜奉献青春年华……她们是法院队伍里的铿锵玫瑰,立足岗位绽放法治“她力量”。
3月7日,高青县人民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召开“拒执犯罪案件分析”主题研讨会。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翟承俊主持会议,刑庭与执行局青年干警参加。
近日,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构建“党建理论共学、优势资源共享、疑难问题共谋、业务建设共进”的工作新格局,高青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合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开展党建联建共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