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正式印发《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全面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改变人才发展独木桥、天花板现象,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有序有力组织实施,为全省培养更多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会同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淄博市张店区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遗属抚恤金进行了调整。
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公布: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