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诉源治理,3月27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与博山区司法局共同走进池上镇化解行政争议。
为更好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职能作用,实现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近日,博山区“1·3·49”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在博山法院召开。
为进一步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多措并举形成行政争议化解合力,4月26日,周村区人民法院与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行政争议诉前化解”联席会议。
为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职能发挥关口前移,促进诉源治理,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月15日,周村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举行《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会签仪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振,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奇聚,党组成员胡崇水,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尹红文参加活动。